分校,各相关二级单位(部门)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2022〕8号)以及《关于印发<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开大校通2022〕192)精神更好地适应农民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学习特征与需求,在认真总结2020年村(社区)基层组织人才定向培养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学院)决定继续基于一体办学优势,采取省、市(州)两级开放大学协同办学方式,组织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及办学单位名称

按照湘组〔2022〕8号文件要求,为统一项目及办学单位认知,方便教学组织与运行,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学院)系统在联系工作、制定文件、对外宣传、相关会议等项目实施的各类场合和整个过程中,均使用“‘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项目名称,必要时可简称“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名称。项目办学单位名称统一表述为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省校”)和各市州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分校”),不得使用其他不规范名称。

二、做好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项目每年招生3000人。招生专业主要包括民宿管理与运营、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电子商务(农副产品营销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行政管理、法律事务等。所招专业需能组建一个班(40人左右),每个分校的招生专业控制在3-4个。

(二)招生工作职责分工

1.省校负责的招生工作:(1)负责确定招生专业与招生指标,衔接招生计划,印发招生文件;(2)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资格终审;(3)按高职院校单招要求组织考试,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2.分校负责的招生工作:(1)按省校要求做好策划及报名工作;(2)按省校、分校共同商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3)与当地组织部门和教育考试院衔接,做好报名学生的资格初审工作。

三、做好教学工作

依据湘开大校通2022〕192文件要求,省校、分校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相关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一)省校负责的教学工作

1.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实训方案、考核方案、技能标准等教学文件;

2.负责发布教学教务信息;

3.组建专业教学团队,搭建教学及模拟仿真实训平台,提供教学教辅资源;

4.组织开展直播录播课教学、基层送教及教学竞赛、教学交流等活动;

5.负责制订岗位实习、毕业设计标准并指导落实;

6.组织教学检查,指导与监督教学过程的实施;

7.组织期末考试及评卷工作;

8.负责学生注册、毕业审核、毕业证发放等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教材征订。

分校负责的教学工作

1.落实省校各类教学文件精神与要求,传达省校教学教务信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教育教学的常规运行与管理,收集、归档各类教学过程性材料,挖掘、报道典型案例;

3.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平台操作培训,组织、督促学生参加直播课及平台资源学习、完成课程形成性考核,完成作业评阅并上报成绩(或录入系统);

4.按计划组织集中面授、实践教学、技能集训、小组研讨、个别化辅导等线下教学活动;

5.组织完成岗位实习、毕业设计指导及答辩工作;

6.组织学生参加教学竞赛、技能抽查及学习之星评选等活动;

7.承担课程终结性考试的组考工作;

8.提供学籍管理、毕业证和档案发放等学习支持服务;

9.负责教材发放。

四、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一)省校负责的学生管理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指导学生教育与管理等工作,指导分校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

3.负责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

4.组织开展大学生服兵役相关的学生资助材料初审及上报工作;

5.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军事理论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课程教学与教务工作;

7.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退役军人相关事务等工作。

分校负责的学生管理工作

1.省校的指导下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工作有成效;

2.具体抓好学生教育、学生管理、校园文化活动等工作的落实。全权负责在校期间的学生管理事务工作、风险防范和应急事件处置,确保实现“零”重大事故,“零”重大心理疾病学生,“零”意外死亡;

3.按照《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农民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公示无误后将初审名单和材料报送至省校

4.组织学生填报大学生服兵役学生资助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省校

5.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军事理论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课程教学与教务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宣传教育与学生实践活动;

7.组织学生开展学生军训,协助省校开展学生征兵、退役军人相关事务等具体工作。

五、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一)省校负责的经费管理工作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单招考试费;

2.按政府规定提取学费的4%作为校级奖助学金;

3.所收学费在扣除奖助学金余额加上财政实际拨付的生均补助经费(简称可支配经费)用于省校和分校双方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支出,省校拨付60%的可支配经费给分校

4.教材费由省校根据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按学年预收,在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在招生及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违规收费。

(二)分校负责的经费管理工作

1.督促学生向省校按时缴纳学杂费;

2.省校拨付的可支配经费,分校需按规定专款专用;

3.在招生及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违规收费。

六、其他工作事项

(一)省校应用技术学院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分校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项目各项工作

(二)各分校、省校相关二级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招生、教学、管理等工作加强沟通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项目高质量发展

各分校、省校相关二级单位(部门)要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省校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特色材料和下一学期工作计划。

            湖南开放大学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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