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各相关二级单位(部门):

现将《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开放大学

2022年11月29日

 

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2022〕8号)精神,切实做好新一轮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类型

本轮“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分为开放教育和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以下简称高职教育)两种类型。其中,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设专科、本科(专起本)两个层次,学制均为2.5年;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为专科层次,学制3年。学生学籍均5年有效。依托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采用“互联网+”培养方式,开展“学历+技能”双证书教育,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三农”人才队伍

二、培养对象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重点面向村(含农村社区,下同)“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后备力量、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新型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已经或有意向在农村工作的人员招生办学。从2021年春季起,每年选拔10000名左右符合湘组〔2022〕8号文件就读条件的学员,接受“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科或本科学历教育。

三、招生与录取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1.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每年招生7000人左右,其中专科5000人左右,本科2000人左右。

专科招生专业: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林技术、畜牧兽医、食品智能加工技术、法律事务(农村法律服务方向)、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建设工程管理、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社会工作、农村信息管理、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

本科招生专业:园林、园艺、农村区域发展、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法学(农村法律服务方向)、会计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专业。

2.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每年招生3000人左右。

招生专业:民宿管理与运营、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电子商务(农副产品营销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

3.招生专业将视需求情况作适当调整,各市州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市州分校)及县市区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县市区教学点)具体招生计划由湖南开放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称省校)在年度相关文件中明确。

(二)招生报名与入学考试

1.报读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的,按以下流程报名和考试:

①招生报名:可春秋两季报名。符合报读条件者,经户籍所在地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逐级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县市区教学点及市州分校备案后,填写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手续。

②入学考试:在省校统筹安排下,由市州分校组织学生入学水平测试。

2.报读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按以下流程报名和考试:

①招生报名:每年3月-4月组织报名。符合报读条件者,经户籍所在地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逐级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同意、县市区教学点及市州分校备案后,填写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手续。

②入学考试:按照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省校实施。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由省校另行通知。

(三)学生录取

1.报读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的学员,按照开放教育录取流程,经省校录取并报国家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国开)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2.报读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学员,由省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省校汇总学生名单,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将市州录取名单分别送相关市州及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省校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四、培养管理

(一)教学点管理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教学点原则上只设在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本部,其中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教学点只能设在市州分校本部。设置“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点,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

2.当地有较大的社会需求。

3.学校领导班子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工作思路清晰,办学行为规范,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

4.具备实施互联网+职业教育和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条件,包括落实教学全过程所需的课程辅导教师、管理教师(班主任)、助学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技术人员以及线上教学设备设施、实习实训基地、足额教学经费投入和安全保障等。

(二)常规教学管理

1.课程体系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专业的课程体系按照“思想政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技术课程、职业技能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五个模块构建,实行“学历+技能”双证书制度。具体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教学模式

针对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特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教学。

1)线上教学:主要包括基于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的各种网络直播、录播、网上教学辅导、虚拟仿真实训等教学活动。

2)线下教学:主要包括集中面授、实践教学、技能集训、小组研讨和个别化辅导等教学活动。

3.教学组织方式

采取国开、省校、市州分校、县市区教学点四级协同的方式组织教学,其中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按省、市(州)两级协同组织实施教学。

国开负责提供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各专业统设课程的学习资源、组织教师教研培训活动、指导监督检查湖南开放大学的教学工作。

省校负责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课程教学规范与考核标准、组建网络教学团队、整合优质教学资源、组织直播录播教学和基层送教、监测评价教学与学习行为、举办教研培训活动与技能竞赛等。

市州分校负责按省校统一规定落实本层级教学与管理职责,抓好本部学生日常教学与管理,指导督促所教学点认真实施培养过程。

县市区教学点负责落实线上线下教学环节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课程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

4.课程考核形式

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的统设必修课由国开组织考试,省开课程由省校组织考试。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的非实训课程由省校组织考试,实训课程由市州分校组织考核。学生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可凭职业资格证书免考相关课程。具体办法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实习实训管理

农民大学生的实习实训主要采用虚拟仿真实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实训课时要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虚拟仿真实训:发挥开放大学信息技术优势,建立网上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拓宽学生实习实训渠道。

2.现场实训:按专业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实习实训基地,对照实训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完成相应实习实训环节。各教学点应充分挖掘利用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已毕业学员的创新创业基地资源;要加强实习实训管理,事先明确实训主题和内容,安排实训教师全程指导,做好实训过程考核,保证实习实训质量。

(四)毕业管理

学生修满各专业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掌握一项以上职业技能,符合毕业条件,经审核通过后准予毕业。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颁发国开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颁发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可查。毕业学生信息由省校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学生管理

农民大学生按照《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凡承担农民大学生培养任务的教学点,需明确专人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

五、培养经费

农民大学生培养经费包括政策性收费和财政补助经费。

(一)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经费

1.政策性收费。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严格按照《关于重新发布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大学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7〕557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办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电大校通〔2020〕87号)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教材统一由省校征订,教材费按照《高校教材差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湘教通〔2018〕79号)执行,坚持非盈利原则,按学年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2.财政补助经费。严格执行湘组〔2022〕8号文件有关规定,省、市州及县市区财政分别按照农民大学生总学费的20%、30%、20%对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酌情给予学生学费补助,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学生个人承担学费不超过30%。

3.学生奖学金:统一执行开放大学办学体系设立的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制度。

(二)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培养经费

1.政策性收费。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学费、考试费等费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执行,学费由市州分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标准分学年全额收取。住宿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教材费按照《高校教材差价款管理暂行办法》(湘教通〔2018〕79号)、《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执行,坚持非盈利原则,按学年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财政补助经费。严格执行湘组〔2022〕8号文件规定,对于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省财政按照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的50%安排生均经费。培养成本分摊办法另行制定。

3.学生奖助学金:按照《湖南开放大学关于“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项目学杂费收取与经费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开大校通202253号)执行。

六、组织保障

省校成立“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民大学生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教务工作的副校长

 员:教务处、财务处、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发展规划与系统建设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与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合署办公,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组织协调。

 任:分管教学教务工作的副校长

副主任:教务处处长 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院长

 员:各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市州分校分管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的副校长。

各教学点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各项工作。

附件:

1.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实施方案

2.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教学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湘组〔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落实教学过程与支持服务,确保“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针对新时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自身学习需求,重点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政策理论水平、乡村治理能力、农村实用技术技能、生产经营能力、创业就业能力的培养,为我省乡村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三农”人才队伍。

二、教学模式

遵循“以学为中心”的教育思想,顺应现代开放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按照成人认知规律、职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特点,发挥互联网+职业教育优势“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主要采取“农学交替、旺工淡学、线上线下、理实交融”的“四教”模式,实行农业生产与教学过程相结合,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农闲季节以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为主,理论知识以线上教学为主,职业技能以线下集训为主。

(一)线上教学:主要由湖南开放大学(以下简称省校)负责。通过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网络直播、录播、网上教学辅导、虚拟仿真实训等线上教学活动。

(二)线下教学:主要由市州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市州分校)及县市区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县市区教学点)组班实施。依托课程教学团队,按计划组织集中面授、实践教学、技能集训、小组研讨和个别化辅导等线下教学活动。其中,开放教育农民大学生,线下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以下简称高职教育)农民大学生,集中学习每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年不低于400学时。

三、教学环节与职责分工

(一)省校负责搭建“教师空间”与“学生空间”

省校负责建设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为每一个注册学员建立学习空间,为每一位教师建立教师空间。学员借助电脑、智能手机或Pad等终端,使用统一注册的学号和密码,登录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进入个人学习空间,自主选课程,学文本,看视频,做作业,参与交流讨论,参加课程的线上虚拟实验和考试,获取课程知识、技能和形成性考核成绩。学习空间学习操作指南详见《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学员使用手册》。教师通过空间建设特色化的教学资源,根据教授对象不同适时调整教学,并向学习者开放,同时通过空间实行个性化的指导、答疑、沟通和批阅作业。

(二)省校牵头组建专业与课程网络教学团队

省校牵头组建“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业网络教学团队和课程网络教学团队。

业网络教学团队的主要职责为:编制、修订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实施性教学规则、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和专业课程资源建设与整合方案;聘请、指导、监控和评价课程责任教师的教学工作;审查和评价课程教学资源。

课程网络教学团队的主要职责为:开展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制作与整合;组织落实课程教学过程;组织课程团队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课程网络教学团队要以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为载体,建设与整合适需优质的网上教学资源。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课程特点,结合湖南农村实际,优化教学资源,更新教学内容;每门课程重点建设章节文本辅导、系统讲授视频、平时作业三类网上学习资源。课程视频资源和文本资源的呈现要突出网上学习过程的设计。视频资源采用微课程形式,名师名教的理念来系统讲授。文本资源的建设采用MOOC的PPT形式,即老师讲课的完整PPT。

(三)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空间”操作培训

开学初,各市州分校、县市区教学点负责组织对“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所有新进行“学习空间”操作的集中培训,使学员熟悉学习空间的学习功能、学习流程和学习要求。通过培训每个学都要达到“六个学会”,一是学会电脑基本操作,能登录进入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的个人学习空间,浏览空间的课程资源,并发贴交流;二是初步学会在网上查找资源、信息,并能下载、简单编辑文本资源;三是初步学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或Pad终端进行移动学习;四是学会申请QQ号、微信号,并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五是学会拼音输入法或五笔字型打字规则;六是学会根据执行性专业规则、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四)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组织学生进入“学习空间”学习

各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负责组织指导学进入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空间进行当期注册课程的系统学习。督在自主学习文字教材的基础上,在个人学习空间按课程教学进程学习每章的文本辅导资源,完成辅导文本结尾部分的测试题;观看相关知识点对应的微课视频,并完成相应的测试题;按学习进程要求完成三次平时作业。引导学参与线上实时与非实时交流讨论,督促学参加课程的线上虚拟实验和考试,获取课程知识、技能和形成性考核成绩,提升学习效果。

(五)省校组织开展线上学习支持服务

课程网络教学团队采取轮流值班制,通过学员QQ群、微信群、课程论坛、电话和邮件反馈等手段实时非实时在线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为学生提供课业类和非课业类的实时支持服务,所有问题都要求在24小时内回复。根据课程教学实施规则,每学期组织至少2次网上实时教学辅导活动,包括网上主题研讨、网络直播课等。省校每月发布详细的课程教学日志和监控情况报告,包括市州分校、县市区教学点名称,教师人数、教师登陆次数,学生人数、学生登录次数、线上学习完成情况,各次作业完成人数和各次作业的批改人数

(六)县市区教学点开展线下支持服务

各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学需要,按照省校制定的专业规则和课程教学实施规则,组织开展线下教学活动。传授空间学习方法,组织集中解难答疑和实习实训,督导网上学习、小组学习和自主学习,帮助“消化”网上学习内容,引导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各市州分校配备专业管理教师,统筹管理所辖县市区教学点学的学习。以教学点为单位,协助组建班委会。各县市区教学点安排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联系学、管理学的网上学习行为,及时评价、反馈学学习动态和效果,对没有按要求上网学习的学进行提醒和督促;组织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建立学学习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入学测试成绩、入学协议书、个人学习计划、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并以乡镇为单位,指导学根据地域远近、兴趣、爱好成立学习小组,按月开展小组活动,每次活动有记录和效果评价。

对品学兼优的学推荐参与“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对不坚持学习、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经多次教育无效后予以退学,并报告当地组织、教育部门。

(七)市州分校负责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与技能培训

实践教学专业综合实践和课程实践,专业综合实践包括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或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两部分省校制定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市州分校按照省校要求制定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细则,专业综合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省校审定后实施。实践教配备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实践指导教师能对毕业作业(或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和课程实践进行具体的实质性指导。

市州分校按专业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实践教学基地,对照实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完成专业综合实践和课程实践。各县市区教学点充分挖掘利用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的已毕业学员的创新创业基地资源;要加强实践教学管理,事先明确实践教学主题和内容,安排实践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做好实践教学过程考核,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市州分校要根据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就业创业与农村致富的具体需求,负责开设12门农村实用技能培训课程,农民大学生学习期间要获1种以上技能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学员取得的技能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可以减免相应学分。具体减免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采用平时形成性考核和期末终结性考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平时形成性考核成绩(简称平时成绩)与期末终结性考成绩(简称期末考试成绩)各占课程综合成绩的50%。课程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平时成绩包括线上学习成绩和线下学习成绩两部分。线上学习成绩共90分,其中,文本学习20分、视频学习20分、平时作业每套15分(共三套,45分)、交互学习5分。由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完整记录学员在线学习行为,自动生成线上平时成绩。②线下学习成绩共10分,其中,学习辅导4分,实践活动4分,小组学习2分。由各市州分校及教学点根据学员线下学习过程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于学期末上传到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

为适应农民大学生的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今后将探索和推行随学随考。对于部分选修课程,经申请审查,可由各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根据教学进程和当地农时农季自主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实施期末终结性考试。

五、教学质量保障

(一)师资队伍保障。省校、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必须按照招生规模和教学需要配备合适的师。省校为每个专业配备专业责任教师,每门课程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市州分校每个专业大类配备一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管理教师,各县市区教学点每门课程配备课程辅导教师安排专人担任管理教师(班主任负责管理学的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小组学习等活动;为每个专业配备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具体指导开设专业综合实践和课程实践活动。

(二)学习条件保障。主要包括线上学习工具、学习空间、学习资源。每个农民大学生须拥有上网学习工具,对没有上网学习工具的,应确保落实。省校牵头组建课程网络教学团队,组织整合、购买、新建学习资源。所有课程学习资源经专业委员会初审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上传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确保资源适需、优质、实用,能满足学员的学习需要。省校为每一个农民大学生建立个人学习空间,形成方便学习者随时取用所需内容的“个人学习资源库”,满足农民大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泛在学习的需求。

(三)教学管理保障。省校设立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与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合署办公,负责全省开放大学体系“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省校教务处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大学生的教学教务工作;省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运营工作,省校学生工作处配备专人负责农民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有序有效实施。各市州分校及县市区教学点要成立相应责任机构,明确分管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招生、教学教学管理工作。

(四)教学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价保障。省校制定《“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过程考核与质量评价办法》,严格线上与线下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评价,学的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学过程一律通过农民大学生网络学习平台进行记录、监控,实现对教与学全过程的实时跟踪和综合考核,及时评价、反馈学生的学习动态和效果,同时,由省校定期统计、公布学课程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情况,并将学的学习情况上报各级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以此推动学生学习行为的真实有效发生。

附件2

湖南开放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 工作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用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学院)

彭瑛

主抓主管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

1.综合协调外部关系,落实相关政策,并探索党政联合育人机制;

2.统筹开展农民大学生培养专项调研、专题会议或活动;

3.整体总结和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专项工作;

4.创新探索与拓展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

5.教育教学等工作(同相关二级学院)。

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党政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并落实相关政策,努力探索党政校企联合培育乡村人才机制。

郑清新

13974889036

统筹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全省性专题工作会议或活动。
每学期末,汇总省校相关单位(部门),及全省各分校的专项工作总结和特色材料,并统筹形成学校层面的专项工作总结。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向有关党政部门提交本学期专项工作总结和下学期专项工作计划。
根据相关政策形势与需求变化,进行工作创新探索与拓展。
农、医、工科类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教务处

王中军

统筹负责教学教务管理

1综合协调教学教务、“学历教育+技能培训”融通等工作;

2.审定新生资格,及时发布专业及课程注册人数;

3.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审核;组织课程资源建设与审核;

4.组织新生入学测试;

5.负责教学组织实施,教学教务信息发布,教学过程监督与指导;

6.组织开展教学会议、教学竞赛、教学检查等活动;

7.组织期末考试及评卷工作;

8.毕业论文(设计)审核与毕业证发放;

9.教材征订与发放等。

加强与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省校相关单位(部门)以及全省各分校的教学教务业务联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信息畅通,工作规范。

胡珊

15874095330

审定新生注册入学资格,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统计分析专业及课程注册人数,并及时发布到专网。
及时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审核,并在开学前一周发布;组织建设并审核课程资源。
开学第一周组织全省新生入学考试,并将各专业新生考试情况通报给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厅、国家开放大学及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教学实施,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定期发布教学教务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组织开展教学会议、教学竞赛、教学检查等活动
每学期组织期末考试及评卷等工作;按要求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审核与毕业证发放等工作。
上一学期末完成下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协同启圣公司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完成教材的发放工作。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计划。

学生工作处

曾伟

学生活动与学生管理

1.综合协调学生教育和管理等业务工作;

2.制定农民大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3.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免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4.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5.负责学生的远程接待、非课业支持服务等。

加强与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省校相关单位(部门)以及全省各分校有关学生教育和管理业务工作的沟通与联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信息畅通,工作规范。

李敏

13548623190

制定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制度,统筹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指导相关学院及各分校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每学年按时组织开展学生的奖、助、贷、补、免等工作。
每学年组织开展学生竞赛或评优评先等活动;开展全省各分校学生远程接待、非课业支持服务等。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本学期学生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

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周可宝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1.对教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

3.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诊断与改进等。

制定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监控制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定期组织教学教务检查。

蒋露娇

13974934331

定期组织教学督导与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培训。
每学年发布一次教学质量因子监控数据。
每学年发布一次质量报告和质量诊改报告。

党政办公室

蒋慧平

材料草拟与工作协调

1.综合材料的草拟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

2.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等。

每学期向有关党政部门汇报的各类综合材料的草拟;其他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

吕宪峰

18390805892

每学年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督促落实。

宣传部

李涌涛

宣传报道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及优秀师生的宣传报道等。 及时对“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及优秀师生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等。

周洁

15874143916

财务处

卢海斌

专项资金争取与使用管理

1.专项资金的争取与落实;

2.收费标准的统一明确;

3.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与使用管理;

4.起草专项资金绩效报告等。

加强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省校相关单位(部门)、全省各分校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并落实专项资金;头一年年底做好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每学年年初申请上一学年的专项资金。

张熙

15873120056

发文明确收费标准,对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并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及各分校有效使用专项资金。
每学年定期向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汇报专项资金到位、分配与使用情况。
每学年12月底之前,提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
每年度关账后一周内,提交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等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计划。

科研管理处

钟金霞

专项科研

1.设立校级科研专项;

2.争取省级专项课题。

每年设立学校农民大学生培养相关科研课题;努力争取省级专项委托课题。

谢久祎

18352918858

每年12月提交一份专项科研工作总结。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彭茂丰

招生管理

1.综合协调招生、就业、创业等业务工作;

2.统一制定招生方案,发布招生简章;

3.落实招生政策,宣传发动招生,审核生源资质,组织单招考试、招生录取资格审核等;

4.招生结束后新生数据统计与发布,开展新生学情分析;

5.撰写招生工作总结。

加强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省校相关单位(部门)、全省各试点分校的沟通联系,落实招生计划与资助政策,确保相关业务工作信息畅通、认识统一、做法规范。

易杨

13808477333

上一学期期末统一制定并发布招生简章。
按照省教育厅、国家开放大学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遴选招生分校及教学点,宣传、发动招生,把关生源资质;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完成招生录取、资格审查等工作。
招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统计并公布招生数据,提供新生学情分析报告。

审计处

成京联

专项审计

1.对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进行指导;

2.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指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刘亚

15007309388

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现代教育

技术中心

张导成

网络学习平台建设与管理

1.网络学习平台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

2.网络教学资源管理;

3.网上教学行为数据监控与统计分析及发布;

4.网上教学资源协助建设;

5.信息技术支持服务等。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完成网络学习平台调试,并开始试运行;开学后确保专网的正常运行。

曹守富

13908478836

及时(提出申请后3-5天内)解决教学教务等部门有关网络平台栏目增设、修改及教学资源后期技术处理等问题。
监控师生网上教与学的行为,定期导出网上教学行为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后发布。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本学期农民大学生教育信息技术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教育信息技术工作计划。

各相关学院

1.智能制造学院:许孔联

2.信息工程学院:谭阳

3.经济管理学院:黄明

4.文法学院:刘建宏

教育教学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完善;

2.学期开课计划与课程教学安排;

3.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与更新;

4.专业及课程教学与教学管理;

5.教学支持服务、教学活动的开展;

6.期末复习指导,期末考试的命题及阅卷;

7.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

按教务处及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工作。

1.智能制造学院:蔡烨15874204092

2.信息工程学院:周敏嘉18374966348

3.经济管理学院:黄心云18874910131

4.文法学院:

易恋宇13548678985

每学期末,发布下一学期开课计划与课程教学安排。
统筹各分校及教学点师资,做强课程资源建设、专业及课程教学与教学管理等工作。
做好线上教学、线下教学、期末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并对分校进行相关指导。
按照基层师生需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竞赛、教学调研等活动。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培训学院

彭艺

技能培训

1.人社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

2.农业农村部门的高素质农民培训;

3.乡村振兴部门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等。

积极争取人社部门的相关政策与经费支持,切实做好农民大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落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双证书制度。

欧阳兆琼

13487599110

积极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合作,推进“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与“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等技能培训的紧密对接,力争把湖南开放大学列为相关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给予政策与经费支持。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本学期农民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1.各市州分校:校长

2.省校开放教育实验学院:万金湖

招生、教学组织及学生管理

1.探索党政校联合育人机制;

2.落实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

3.线上教学组织与线下教学实施;

4.开展学生竞赛与评优评先活动;

5.学生管理与学习支持服务;

6.工作宣传与总结汇报;

7.地方政策与经费的争取等。

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交流,积极探索党政校联合育人的机制。

1.各市州分校另附表

2.省校开放教育实验学院:刘庆13875971347

根据省校要求,落实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工作,做好学情分析。
按照省校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线上学习;组织学生参加竞赛与评优评先活动;严格管理学生,做好学习支持服务。
按照省校要求,开展面授辅导、实践教学等线下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及时宣传、总结专项工作,每学期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与经费支持。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向省校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提交本学期分校工作总结、特色材料和下一学期工作计划。

备注:上表中规定省校各相关单位(部门)、全省各市州分校(含省校开放教育实验学院)需要提交的材料,请一律发送到省校农民大学生培养办公室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