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进一步服务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依托湖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设专科、本科两个层次。专科层次需具有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科层次需具有学信网可查询的专科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培养对象主要是现职村(含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后备力量、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新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有意向在村(含农村社区)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经户籍所在地村(含农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经湖南开放大学录取、取得开放教育学籍,或经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取得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学籍后,纳入“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开放教育专科、本科学制均为两年半,全日制高职教育(弹性学制)专科学制一般为3年。学生在参加学历教育的同时,须参加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农民技师等职业技能和职业(工种)培训。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并掌握一项以上职业技能后,按照有关规定,获得高等学历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