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8〕97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开放教育实地教学检查与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学院: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根据省校《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湘电大教务字〔2018〕41号)和关于“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督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26-30日开展开放教育实地教学检查与“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地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督)查对象

学校组织若干个检(督)查小组,对分校开展开放教育实地教学检查和“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工作督查(2018年7月教育厅已督查分校除外)。各组在检(督)查分校时,将随机抽取1-2所教学点一并检(督)查。

二、检(督)查内容

具体检(督)查指标及相关内容见附件1、2。

三、检(督)查工作流程 

1.听取工作汇报(要求紧扣检(督)查内容和负面清单列表);

2.查阅相关档案材料;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交流会(10人左右);

4.开展问卷调查;

5.随堂听课(根据上报的本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分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开放教育实地教学检查与“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督查工作,做好工作组织与落实,按照检(督)查内容规范整理档案材料,并指导教学点做好相关工作。

2.教学检(督)查人员应按照检(督)查提纲设置的项目逐项检(督)查,并做好记录。检(督)查结束后,各小组须针对每个分校撰写一份检(督)查工作报告(报告体例见附件3),总结报告要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被检(督)查分校检(督)查项目的实际情况。

3.省校教学检(督)查人员于12月7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稿和纸质稿)和问卷调查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五、检(督)查结果的反馈与使用

(一)以通报的形式向全省反馈检(督)查意见。

(二)汇总检(督)查组反馈的各分校和教学点提出的关于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建议,提交省校领导,供省校相关部门参考。

(三)将检(督)查结果作为分校年度办学综合测评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省电大教务处

联系人:严瑞芳

联系电话:0731-82822506,QQ:381843660

附件:

1.2018年度开放教育实地教学检查提纲

2.湖南省“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督查提纲

3.检(督)查工作报告体例

           附件1-附件3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