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7〕7号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加强“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通知

各分校及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内涵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农民大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湘电大校通〔2016〕73号),现将关于加强“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形式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践教学基地应建在各分校及教学点“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含原“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员现有的农、林牧业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学员所在村委会、镇政府、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乡镇企业基地上,或者与市、县农林部门、合作社、专业协会、行政部门或相关乡镇企业等单位合作共建。

二、建设条件

(一)各分校及教学点已开设“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业,具有一定的招生规模。

(二)种植业单个实践教学基地面积50亩以上,应保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蔬菜、果树或花卉等植物品种;养殖业单个实践教学基地要与学生选学的专业课相对应,保证猪、牛、羊、禽中至少一个种类的生产实习需要;养殖数量为:生猪200头、奶牛或肉牛50头、肉羊100只、或家禽3000只以上,并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实验材料。实践教学基地的个体业主原则上应为合作社(协会)成员,并具有较高的实际操作水平;所建基地须为各市、县的农林牧业示范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拳头产业或领头羊,符合农村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好;有较强的技术依托单位,能有效指导农民大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三)农林管理类实践教学基地可以是“村委会”、“镇政府”、“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乡镇企业”等,能为学员提供实习、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的场所,并提供参与管理实践的机会。

(四)基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基础条件良好、特色鲜明,有完整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建设具体方案。

(五)基地负责人是“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含原“一村一名大学计划”)学员或电大学员的优先建设。

三、基本要求

1.各分校及教学点的主要领导应全面负责基地建设与规划,安排一定的建设经费。

2.各分校及教学点与相关单位、个人合作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的,要签订合作协议书。

3.基地要力求交通比较便利,要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利用率,年使用次数不少于4次,每次组织学员到基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要有主题,有方案,有组织,有活动过程记录,有教师指导,有总结评价。

四、管理措施

1.“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行评估验收制度。省电大每年组织专家进行实践教学基地的评估与验收,经省电大评估验收为优秀的,授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农民大学生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的资助。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将作为常规教学检查和示范或优秀电大分校及县级电大评选的重要内容,纳入分校年度考评指标体系中。

3.基地建设实行年度考评制度。每年12月,省电大组织专家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予以摘牌和通报。

望各分校及教学点组织力量,认真建设,并将基地简介(约1000字)、基地图片、年度建设方案、基地使用绩效报告、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电子稿,盖有单位公章)等材料于每年11月20日前报省电大农民大学生学习支持服务部备案。联系人:李冕,联系电话:0731-82821218,15243605077,邮箱地址: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