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6〕1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6〕1号)精神,结合2014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试点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一并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和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1.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

2.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

3.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规定的推荐比例,我省电大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共288名,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共47名。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分校可推荐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288名。(详见附件1)

三、奖励对象

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含“一村一大”)各专业在读学生,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在读学生,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湖南电大开放教育(含“一村一大”)各专业在读学生。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和《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

五、工作要求

各分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湘电大行字[2012]14号)要求,修订完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于2015年4月30日前向省校学生处推荐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并向提交上述三类候选人纸质申报材料,10月20日前提交奖学金试点工作总结(三项试点工作可一并提交总结)。

国家开放大学、湖南电大建立奖学金制度,是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大学的发展目标,并着眼于在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推进开放大学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探索并构建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设立奖学金,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对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更多关注学生及学生的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对于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参与试点的各级电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和解决相关制度建设层面的问题,注重操作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试点工作各环节的跟踪、监控和反馈,同时要关注对相关工作(如开放教育学生工作、教学模式改革及学习模式构建等)的拉动作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电大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钟 慧

通信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远教大楼209室系统建设与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410004

电   话:(0731)828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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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各分校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推荐名额一览表

2.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3. 2015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4. 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3月30日

 15.附件1—附件4    [Word文档类型,245,760.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