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简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的“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是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拓展。系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性质、远程教育类型的高等教育项目。
一、项目任务
根据湘组发〔2014〕12号《关于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全省电大共同组织实施。从2014年起,全省每年选拔8000名左右的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与农村党员,接受“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科、本科学历教育,2015年后逐步扩大培养规模,实现每个建制村培养多名农民大学生。
二、学历学制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设专科、本科两个层次,学员经入学水平测试与资格审查合格后注册入学,实行学分制,专科最低毕业总学分76学分,本科最低毕业总学分71学分。专科与本科学制均为两年半,学员学籍五年内有效。学员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专科、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鼓励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三、开设专业
根据“通知”规定,结合我省地方实际和农民大学生的学习需求,2014年开设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法学(农村法律事务方向)、畜牧兽医、茶叶评审与营销6个专科专业,2015年在原有专科专业基础上,新开设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法学(农村法律事务方向)2个本科专业。以后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学习需求,逐步增设新的专业。
四、设置课程
省电大根据湖南省“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和学习者需求,汇聚国家开放大学和我省电大优质课程,搭建“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课程平台。按照课程性质、功能和目标对课程进行模块化管理,供学习者自主选择学习。
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在省电大的指导下,依托课程平台上的课程,制定执行性专业规则。专业规则中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课程模块划分为通识素质课程模块、专业能力课程模块和职业技能课程模块三大部分。
五、教学组织与实施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主要依托“湖南农民大学生学习网”开展教学,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线上教学活动主要由省电大主持,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负责培训学员和组织学员参与。线下教学活动主要由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组织实施,省电大督导检查。
学生的课程学习和教师的教学辅导按各门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规程进行。
学员主要基于电脑网络、智能手机或Pad终端,利用“湖南农民大学生学习网”的文本资源、视频资源、移动学习资源和“课程学习包”中的文字教材、DVD光盘进行自主学习,完成平时作业,参加小组讨论、面授辅导、实践活动等。对于缺乏电脑网络、智能手机的学生,由省电大定制专门的学习Pad,供学员租赁使用。租赁费用和网络流量费用由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学员共同承担。
省电大负责课程教学设计和教学规程编制,提供课程学习资源。课程学习资源主要有课程学习空间的微视频资源、文本辅导、课堂练习,“课程学习包”中的文字教材、教学光盘、形成性考核册、课程学习指南,以及对接智能手机、Pad终端的移动学习资源等。
市州电大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教学点进行统筹管理、业务指导、教学督查和评价。每学期末向同级组织、教育部门和省电大报告教学组织与实施情况。县(市区)电大工作站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学员参加线上学习,组织面授辅导、作业批改、实践教学、小组研讨、个别化辅导等线下教学活动。
六、教学质量保障
(一)教学实施条件保障。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必须具备“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要求的专业及课程师资、空间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归口管理部门。
(二)学习资源保障。省电大按照适需、易学、好用、简单、便捷的原则,建设课程空间学习资源、移动学习资源和传统的课程学习包,供学员选择使用。
(三) 学习空间保障。基于农民大学生的实际和需求,为每个农民大学生建设学习空间,配送学习资源,选配优质教师,全程指导、监控、记录学员的线上线下学习过程,及时评价、反馈学员学习动态和效果,推动学员学习行为的有效发生,确保农民大学生教学质量。
(四)考试考核保障。根据农民大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课程性质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和手段,严格考核标准和制度,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教。
(五)学习支持服务保障。根据农民大学生的学习基础、习惯、条件与学习方式,省电大、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协同为学员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个别化、个性化的学习支持服务。省电大主要负责学员的线上学习支持服务,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主要负责学员的线下学习支持服务。
(五)教学管理保障。省电大制定《湖南“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管理规定》,明确设点、招生、教学、考试、学籍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标准,明确相关部门、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省电大设立“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办公室,专门负责全省电大“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信息沟通、政策争取、资金落实、专业课程协管、教学过程监控、优秀学员培训、空间教学指导服务、宣传报道与创新发展、网络平台监管与培训等,确保“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有序有效实施。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成立相应机构,或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
(六)教学经费保障。省电大设立“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专项经费,用于专业与课程资源建设、空间教学平台建设、PAD定制、教学检查调研、团队建设及师资培训等方面。市州电大及县(市区)电大工作站所收学费的60%以上用于教师教学与培训、教学管理、教学设施设备建设、教学活动开展等方面。“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办学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七)政府评估监控保障。《通知》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将“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列为年度教育督查工作内容,每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对“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员招生、学费收取、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等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